什么是cpa计量器具认证?怎么办理?
作者:admin 更新日期:2020/8/17 10:07:26 点击:

CPA标志是计量器具型式核准证书的专用标志。进口计量器具应当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鉴定。型式鉴定结果由承担鉴定的技术机构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批。经审核合格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发给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核准证书》,并允许在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包装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核准专用标志和注册会计师编号。国产计量器具型式核准是指对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认可。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型式核准证书可视为国家通用型,允许在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包装上使用计量器具型式核准的注册会计师专用标志和编号。
CPA标志分二部分组成,前半部分的前二位数字为取得此证书时的批准年份;后半部分中第三位符号表示计量器具的类别编号,第四、五、六位数字表示批准的顺序编号(从101开始)。如: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1999年颁发的第166号力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标志和批准编号为CPA 99-F166。

cpa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计量器具型式核准申请材料。
2、受理。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加盖省局专用章和日期的书面证明。
3、委托进行型式鉴定的技术机构。根据申请型式核准的计量器具种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技术机构或者省计量局授权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应委托机构进行型式评定。同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进行型式认证所需的时间,不计入计量器具型式核准的行政许可期限。
4、组织型式评价。检验机构应按《计量器具型式评定和型式核准通用规范》(JJF1015)的规定进行型式评定,并将型式评定报告报送省局。
5、作出计量器具型式核准行政许可决定。根据型式评价结果和计量依法管理的要求,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审查不合格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颁发《型式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