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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认证的主要原则(八)
发布时间:2018/7/24 查看次数:
“企业对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设立的行业认证委员会申请认证。”这一条规定是指自愿性认证,凡具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企业可自愿申请认证。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规定,不经认证不得销售、进口和使用的产品,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此条段规定是强制管理规定,“不经认证不得销售、进口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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